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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群岛新区“5313”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20-12-21 07:52:43   来源:    点击:]

一、引进对象与条件

重点引进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命健康、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内能突破核心技术、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的高层次科技创业人才和团队。

(一)科技创业青年人才

科技创业青年人才(以下简称“青年人才”) 是指自带技术、项目、资金来舟山创业的海内外青年人才。具体引进条件为:

1.青年人才一般应具有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专业领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准备在舟创业(获得青年项目入选资格后,须在6个月内在舟注册落户)或已在舟创业(2年内);此前一般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过相当于讲师及以上层次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科研机构担任过相当于技术团队负责人的管理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每年在舟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青年人才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应具备国内先进水平,符合新区产业发展方向,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并能实现产业化。

3.青年人才在舟创办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其中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低于10万元;青年人才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股权不少于30%或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青年人才创办的企业须承诺在获得资助后10年内不搬离舟山。

(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是指自带技术、项目、资金来舟山创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具体引进条件为:

1.领军人才一般应具有理工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准备在舟创业(获得领军人才入选资格后,须在6个月内在舟注册落户)或已在舟创业(2年内);此前一般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过相当于讲师及以上层次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科研机构担任过相当于部门经理及以上层次的管理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每年在舟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限制。

2.领军人才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应具备国内先进水平,符合新区产业发展方向,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并能实现产业化。

3.领军人才在舟创办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其中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低于30万元;领军人才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股权不少于30%或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特殊情况可酌情考虑;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须承诺在获得资助后10年内不搬离舟山。

(三)科技创业领军团队

科技创业领军团队(以下简称“领军团队”)是指自带技术、项目、资金来舟山创业的海内外高端团队。具体引进条件为:

1.领军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员,准备在舟创业(获得领军团队入选资格后,须在6个月内在舟注册落户)或已在舟创业(2年内)。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专业方向应与所申报项目产业领域相符,此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层次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担任过相当于副总经理及以上层次的管理职务,或有3年以上自主创业经历;团队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至少2名核心成员此前应在项目、产品等方面与带头人稳定合作1年以上。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核心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带头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在舟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特别优秀的团队,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限制。

2.领军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应具备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具有实现产业化的良好条件和较好市场前景,对新区产业发展具有引领作用。

3.领军团队在舟创办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其中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50%;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自然人)持股比例须超过50%;带头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且为第一大股东,其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特殊情况可酌情考虑;领军团队创办的企业须承诺在获得资助后10年内不搬离舟山。

二、政策支持
(一)启动资金

青年人才和领军人才按特别推荐、重点推荐、一般推荐三个层次,分别可获得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创业资助。领军团队按A类、B类、C类三个层次,分别可获得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的创业资助。国际级顶尖人才领衔或特别优秀的团队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获得3000万元的创业资助。我市自主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的人才,进行自主创业的,视情况,可分别认定为重点推荐、一般推荐项目。

(二)创业场所

青年人才、领军人才可获得最高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创业初期相关创业社区可视情况提供创业工位),三年内免缴租金;领军团队可获得2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三年内免缴租金。已投产且进驻经认定的市级人才创业园区的“5313”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3年内可按厂房租金50%的比例享受补贴,每年不超过10万元。

(三)人才培养

青年人才、领军人才、领军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经舟山申报成长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人才分类目录及认定标准》中省部级领军及以上层次人才的,入选国际级顶尖人才的,可获得200万元;入选国家级杰出人才的,可获得1:1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入选省部级领军人才的,可获得1:0.5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新引进在市外申报入选的国际级顶尖人才、国家级杰出人才和省部级领军人才,奖励减半。经舟山申报入选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将为所在“5313”企业追加最高200万元的创业资助。

(四)金融支持

符合条件的人才(团队),按项目等级,可获得由合作银行授予的最高1000万元的无抵押信用贷款额度,由国有担保公司提供的最高500万元的融资担保。申请无抵押信用贷款的“5313”企业,各级财政扶持资金按年利率20%的比例给予贷款贴息,补贴时限不超过3年,每家企业累计不超过50万元。

(五)财税扶持

自生产经营之日起,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各级财政前三年按100%予以奖励、后二年按50%予以奖励;青年人才、领军人才、团队带头人,取得的工资、薪金、股息、红利所得,自缴纳个人所得税起,其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各级财政前三年按100%予以奖励、后二年按50%予以奖励。

(六)采购扶持

将“5313”企业的产品及服务列入浙江精品制造、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目录,全市各级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或工程(项目)优先选购。“5313”企业生产的首台(套)产品(设备),鼓励相关部门采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其他产品和服务,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采购的,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享受价格扣除或技术评分加分等优惠。

(七)企业上市

成功上市或取得阶段性上市成效的“5313”企业,可按照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舟政发[2008]60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区域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政办发[2014]116号),获得相应奖励。

(八)专业服务

市人才办为“5313”企业选派创业导师,提供可持续的专业指导和发展资源;选派助创专员,享受项目报批、信贷融资、市场拓展、人才招聘等专门指导和服务。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领军人才及领军团队带头人可获得高层次人才证,享受政务服务、旅游观光、购物休闲、个人金融等方面的优惠和便利。

(九)落户保障

青年人才、领军人才及领军团队带头人,其子女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段的,可按相对就近原则,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属普通高中段的,可选报(或转入)父母居住地或工作地的相应层次的普通高中,享受本行政区其他学生同等待遇。青年人才、领军人才及领军团队带头人可优先获得60平米及以上的精装修人才公租房。

三、工作机制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5313”行动计划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人才办牵头组织实施,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职能部门做好申报评审、经费资助、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5313”行动计划领军人才(团队)所在地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应的支持政策,强化人才(团队)的落户服务和日常管理,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市本级设立“5313”行动计划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打造以服务专窗和服务专员为核心的品牌化工作体系,为“5313”领军人才(团队)提供政策咨询、工商注册、税务办理、人事管理、户籍管理等方面的优质服务;各县(区)、功能区设2名以上“5313”行动计划专管员,确保政策落实并提供创业服务。

(二)优化项目评审机制

“5313”行动计划领军人才(团队)评审方式分为常规评审和特殊评审,由市人才办牵头制定评审细则,并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常规评审由发布公告、申报受理、资格审查、书面评审、答辩评审、定级发文等环节组成。特殊评审主要面向以投代招、以赛代招和特别优秀的“一事一议”项目,具体可采取直接推荐等级、直接进入答辩、组织专题评审等方式进行。评审结果报经市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审定,特别重大的项目需报市政府常务会议或新区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三)优化资金管理机制

制定“5313”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健全优化资金的承担机制、拨付流程、监管方式。实行分类管理的经费承担机制,对落户定海区、普陀区的领军人才(团队)项目,所需的资助经费由市、区按3:7比例分别承担;对落户岱山县、嵊泗县的领军人才(团队)项目,所需的资助经费由所在县财政全额承担;对落户市(新区)属功能区的领军人才(团队)项目,所需的资助经费市级财政全额承担。实行分阶段划拨与按绩效划拨相结合的经费划拨方式,一般按照3:3:4的比例分三个阶段向领军人才(团队)划拨资助经费;对提前或超额完成阶段指标的领军人才(团队)项目,可提前拨付或按指标完成的实际比例拨付资助经费。

(四)建立激励扶持机制

建立项目升级机制,对已获得资助资格且在舟山注册落户1年以上、4年以下的领军人才(团队)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项目升级。申请升级的领军人才(团队)项目,需在主营业务总量和增量、获取风险投资资金或引进培育国家和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才(团队)等高端人才方面具有突出绩效,资助期结束的企业不能申请升级。项目升级评审工作按照常规评审方式实施,原则上每年申报评审一次。获得升级的领军人才(团队)项目,按“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5313”行动计划相应政策。

建立“5313”行动计划科技创业家(以下简称“5313”创业家)制度,符合条件的领军人才或团队带头人,可评审为“5313”创业家。“5313”创业家所在企业可另行享受领军人才(团队)住房和场地租金优惠2年;引入社会创投资金的,可由各级政府引导成立的创业投资基金按不低于20%的比例匹配入股;符合条件的贷款,可按基准利率的50%标准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总额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五)建立降级清退机制

各地“5313”企业主管部门须对“5313”企业经营和运行情况进行常态化管理和跟踪,对作用发挥不明显、未实际运作、违反合同约定、知识产权不清或有纠纷、领军人才(或团队带头人)品行不端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的,可向专项办提出降级或清退申请,经专项办复核及市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审议后,提出降级或清退意见。进行项目清退的“5313”企业取消享受“5313”行动计划政策资格,并追回相应资助经费。“5313”企业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搬离新区(舟山市),要搬迁到新区(市)内其他县(区)、功能区的,需取得原落户地的同意,并报市人才办备案,否则,取消享受“5313”行动计划政策资格,并追回相应资助经费。

(六)建立工作保障机制

建立述职和考核机制,制定“5313”领军人才(团队)引进培育年度目标,将“5313”领军人才(团队)引进培育情况列入各县(区)、功能区和新区相关部门人才工作述职和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抓“5313”行动计划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科创服务不到位或造成领军人才(团队)项目流失的,进行责任追究。建立情况通报机制,根据需要,不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各县(区)、功能区领军人才(团队)项目申报、入选和实施进展情况。

四、申报与评审程序

“5313”行动计划常年受理、定期评审,每年集中评审两批。

(一)申报受理

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领军人才、领军团队可与落户地或意向落户地的科创社区联系对接,咨询相关信息;到新区党建网(www.zsdj.gov,cn)“5313项目申报平台”栏目,网上填报《浙江舟山群岛新区“5313”行动计划申报书》。

(二)资格审核

各科创社区根据申报的条件与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报送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科创服务中心”),由市科创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符合产业导向的青年人才项目经资格审核后可直接进入评审定级环节。

(三)书面评审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项目,由市人才办会同市科创服务中心分发给相关部门和第三方机构进行书面评审推荐,并综合各方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分为“推荐”、“备选”和“不推荐”三类),确定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项目。

(四)评审定级

市人才办对通过书面评审的项目组织答辩评审,提出项目的分类推荐意见,再经知识产权真实性审查、尽职调查、会议审定,于10月中旬确定项目入选等级。对省部级领军及以上层次人才(《新区人才分类目录及认定标准(2016年)》中C类及以上层次)领衔申报的项目、获得风险投资3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及青年人才项目在答辩评审中给予适当加分。

五、联系方式
舟山市人才评荐服务中心

 

联系人:梁良
联系电话:0580-2281009
电子邮箱:zsrcyj@vip.163.com
舟山市科创服务中心

 

联系人:洪哲君
联系电话:0580-2282273
电子邮箱:153432563@qq.com
中国(舟山)海洋科学城建设管理局

 

产业定位:海洋大数据、海洋通信、电子商务、海事服务及文化创意、船舶及海工装备设计研发、海洋地质勘探、海洋生物技术
联系人:雷湖
联系电话:0580-2291908
电子邮箱:leihu.1986@163.com
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产业定位:先进制造、人工智能
联系人:胡俊丞
联系电话:0580-8061826
电子邮箱:957278402@qq.com
定海区

 

产业定位:先进制造业、新材料、新能源、海洋通讯
联系人:石岳、王钱英
联系电话:0580-2601592;0580-8176597
电子邮箱:dhrencai@126.com;289564599@qq.com
普陀区

 

产业定位:健康信息管理、健康特色医疗、健康装备制造、保健品
联系人:吕巍巍、邬恬昀
联系电话:0580-3089651;0580-3815623
电子邮箱:184639200@qq.com;593389761@qq.com
岱山县

 

产业定位:绿色石化、港航物流、船舶与海工装备制造
联系人:殷光亮
联系电话:0580-4406080
电子邮箱:dsxrcb@163.com
嵊泗县

 

产业定位:海洋海岛旅游、海洋生物
联系人:杨辉
联系电话:0580-5081570
电子邮箱:ssrcb@126.com
六、附件

《关于深化实施浙江舟山群岛新区“5313”行动计划的意见(试行)》(舟组[2017]24号),下载地址:http://www.zsdj.gov.cn/Home/ArticleDetail?articleId=178973&categoryId=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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